桐政工出【2022】09号(富春江镇红旗畈 2022-2 号工业地块)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5 台(套)抽水蓄能发电机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桐政工出【2022】09 号(富春江镇红旗畈 2022-2 号工业地块)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5 台(套)抽水蓄能发电机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 号)等相关要求,现对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桐政工出【2022】09 号(富春江镇红旗畈 2022-2 号工业地块)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 台(套)抽水蓄能发电机组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桐庐县富春江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二期园区,东至庆园路,南至东芝地块、西至环镇西路、北至空地。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74.74 亩。项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厂房,新建抽蓄生产厂房、配电房、油化库、丙烷站、罐区、主门卫、次门卫等建筑物,用于生产抽水蓄能发电机组产品,生产规模 5 台(套)。新增地上建筑面积67244.31m2,新增地下建筑面积 0 m2。本项目已在桐庐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09-330122-04-01-512659)。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 1。
表 1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主要保护对象
保护类别 |
名称 |
保护对象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 /m |
||
环境空气 |
施家坞 |
人群 |
二类 |
东北 |
90 |
||
厂区东南侧居民点 |
人群 |
二类 |
东南 |
260 |
|||
大坞口 |
人群 |
二类 |
西北 |
250 |
|||
陈家后 |
人群 |
二类 |
西 |
520 |
|||
庄头 |
人群 |
二类 |
南 |
730 |
|||
宅前 |
人群 |
二类 |
东南 |
760 |
|||
下陈家 |
人群 |
二类 |
西南 |
480 |
|||
上陈家 |
人群 |
二类 |
西南 |
820 |
|||
富春江镇 |
人群 |
二类 |
东 |
750 |
|||
富春江中学 |
人群 |
二类 |
北 |
770 |
|||
富春江小学 |
人群 |
二类 |
东北 |
740 |
|||
桐庐县富春江幼儿园 |
人群 |
二类 |
北 |
1200 |
|||
驮园里 |
人群 |
二类 |
西北 |
1100 |
|||
严陵村 |
人群 |
二类 |
西北 |
1250 |
|||
清江花苑 |
人群 |
二类 |
北 |
1000 |
|||
七里泷村 |
人群 |
二类 |
北 |
560 |
|||
沙湾 |
人群 |
二类 |
东北 |
1720 |
|||
孝门村 |
人群 |
二类 |
西南 |
1410 |
|||
金家村 |
人群 |
二类 |
西南 |
2680 |
|||
澳边 |
人群 |
二类 |
西南 |
2490 |
|||
上畈 |
人群 |
二类 |
西 |
1800 |
|||
芝厦村 |
人群 |
二类 |
西 |
2100 |
|||
坪地山 |
人群 |
二类 |
西北 |
1310 |
|||
里董村 |
人群 |
二类 |
西北 |
1930 |
|||
西塘下 |
人群 |
二类 |
西南 |
1590 |
|||
蒋家埠 |
人群 |
二类 |
北 |
1660 |
|||
滩头 |
人群 |
二类 |
东北 |
2230 |
|||
泉水 |
人群 |
二类 |
东北 |
2550 |
|||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 名胜区 |
风景名 胜区 |
一类 |
东 |
1170 |
|||
地表水 |
受纳水体 |
||||||
序号 |
受纳水体名称 |
水域环境功能区划 |
目标水质 |
||||
1 |
清渚江 |
保留区 |
Ⅲ类 |
保护类别 |
名称 |
保护对象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 /m |
|||||||
附近水体 |
||||||||||||
2 |
富春江 |
富春江桐庐饮用水源区 |
II 类 |
|||||||||
地下水 |
该区域地下水尚未划分功能区,目前也无开发利用计划,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 类标准 |
|||||||||||
声环境 |
保护目标名称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施家坞 |
人群 |
2 类 |
东北 |
90 |
||||||||
生态环境 |
评价范围内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分布,主要保护目标为项目周边 1km 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自然资源等。 |
|||||||||||
土壤环境 |
敏感点名称 |
相对方位 |
相对项目用地最近厂界 距离(m) |
敏感点概况 |
||||||||
大坞口 |
西北 |
100 |
农田 |
|||||||||
厂区东南侧农田 |
东南 |
150 |
农田 |
|||||||||
陈家后 |
西 |
450 |
农田 |
|||||||||
下陈家 |
西南 |
400 |
农田 |
|||||||||
施家坞 |
东北 |
90 |
居民区 |
|||||||||
七里泷 |
北 |
560 |
居民区 |
|||||||||
富春江中学 |
北 |
770 |
学校 |
|||||||||
东南侧居民点 |
东南 |
260 |
居民区 |
|||||||||
大坞口 |
西北 |
250 |
居民区 |
|||||||||
陈家后 |
西 |
520 |
居民区 |
|||||||||
下陈家 |
西南 |
480 |
居民区 |
|||||||||
上陈家 |
西南 |
820 |
居民区 |
|||||||||
庄头 |
南 |
730 |
居民区 |
|||||||||
宅前 |
东南 |
760 |
居民区 |
|||||||||
富春江小学 |
东 |
740 |
学校 |
|||||||||
富春江镇 |
东 |
750 |
居民区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评价区域叠加现状及区域拟建项目后,敏感点及网格点PM10、TSP 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乙苯、二甲苯、三甲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等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厂区内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送入七里泷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系统处理,最终尾水排入清渚江。本项目进入污水处理站的废水量尚在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范围内。只要企业严格执行废水纳管标准,不外排附近水体,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本项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各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同时厂界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标准,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为尽量减小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做好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防噪工作,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厂房的设备设置隔声门窗,平时门窗应关闭;设备基础应设置防振措施;厂区总体设计布置时,将高噪声源远离厂界,加强绿化,以减少噪声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
在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均能规范化暂存和妥善处置,基本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分析,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6、土壤环境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污染物渗漏导致土壤环境污染,大气沉降对土壤影响不明显,土壤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见表 2。
表 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防治措施 |
处理效果 |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
||||
1 |
大气污染防治 |
气割烟尘 |
气割烟尘采用移动式除尘器与固定式 除尘器收集处理气割烟尘。 |
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
焊接烟尘 |
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除尘器与固定式 除尘器收集处理焊接烟尘。 |
|||
涂装烟气 |
喷漆房涂装废气均通过催化燃烧装置 处理后排放。 |
|||
天然气废气 |
燃气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
|||
2 |
水污 染防治 |
废水收集 |
无生产废水排放,仅排放生活污水。 全厂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
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
废水处理 |
厂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 |
序号 |
类别 |
防治措施 |
处理效果 |
|
|
|
|
当地市政污水管网。 |
|
3 |
噪声防治 |
隔声、消声、减振。 |
场界噪声达标,不发 生扰民现象。 |
|
4 |
固废防治 |
一般固废 |
委托废旧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
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
危险固废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
5 |
地下水及土壤 |
(1) 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进污水站; (2) 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 (3) 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4) 危险废物堆场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桐政工出【2022】09 号(富春江镇红旗畈 2022-2 号工业地块)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 台(套)抽水蓄能发电机组项目,选址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富春江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二期园区,项目符合《桐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环境准入条件要求, 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的要求,该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预防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成运营后能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环评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报告书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2 年 11 月7 日~11 月 21 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
l、 在建设单位官网上进行公示;
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行政村的村 (居)民委员会、主管部门等相关影响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 2022 年 11 月 7 日~11 月 21 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 2022 年 11 月 7 日~11 月 21 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15924117700
2、环境影 响评价 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 9 号 6-7 层
联系人:白工
3、环评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 -28221032
单位名称:桐庐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71 -6421 7158
地址: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 258 号)